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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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已成交)
公告编号: 惠公易土仲恺 [2020] 016号 挂牌编号: GZK2020-17
挂牌起始时间: 2020年04月29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0年05月15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16153 竞买保证金(万元): 8076
增价幅度(万元): 2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0年05月15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24112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最高报价: 16153.000000 万元
委托方: 陈江街道五一村民委员会、五一村简背坜村民小组 国土证号:
成交时间: 2020/5/15 10:00:00
竞得人: 惠州市皓翔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交价: 16153 万元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ZKB-021-06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陈江街道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24112
土地用途: 住宅及商业用地 规划建筑总面积(m²): ≤96448(其中商业建筑面积 4822 ㎡~9645 ㎡)
土地使用年限: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86803 ㎡~91626㎡
容积率: ≤4.0 建筑密度(%): <38
绿地率(%): ≥30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8076万元人民币;

2.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挂牌让公告、让须知、让宗地相关信息,如对网上挂牌交易相关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中心咨询,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申请人对本次挂牌交易相关文件无异议。

)本次网上挂牌交易实行网上成交后审查制度,竞得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具备竞买资格的,电子挂牌交易不成交,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配建要求

竞得人需配建宗地西侧城市规划道路(150m),具体建设标准及移交要求详见《陈江街道ZKB-021-06市政配套道路建设项目配建协议书》。

(五)该宗地原为五一村民委员会、五一村简背坜村民小组的征地留用地[证号: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44594、5044108号],上述村集体以征地留用地权益作为出资,缴交地价及开发建设所有投资由土地受让方(即: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应返还村集体的物业分配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村委会/村小组

住宅面积(㎡)

商业面积(㎡)

1

五一

/

5578.7

2

简背坜

11036

2759(一、二层各占 50%)

合计

11036

8337.7

竞得人返还的商业部分需安置在编号ZKB-021-13-01地块。若竞得人无法在上述地块上安置商业物业,则按商业面积单价55000元/㎡ 折算为货币给予现金补偿村委会和村小组。

如村民不需要分配所得的住宅,由竞得人作补偿收回,补偿价按4000元/㎡计算。补偿款分两次付清:首期款65%于竞得人 取得不动产权证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在交楼后一个月内付清。   

竞得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之后支付简背坜村民小组人民币186417.6元作为其村庄基础建设费用。

其他具体要求按《村企共建项目合作建设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合同》”)执行。

(六)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与陈江街道五一村委会、五一村简背坜村民小组签订《合作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并与区国土资源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七)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作合同》及《转让合同》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让。

(八)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九)土地使用权转、受让方(即竞得人)需按规定缴交税费。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的20%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不按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