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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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已成交)
公告编号: 惠公易矿博罗 [2021] 001号 挂牌编号: BLKCXS202101号
挂牌起始时间: 2021年04月28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1年05月14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615 竞买保证金(万元): 500
增价幅度(万元): 1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1年05月14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矿区总面积(m²): 74465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最高报价: 615.000000 万元
委托方: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国土证号:
成交时间: 2021/5/14 10:00:00
竞得人: 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价: 615 万元

矿业规划指标
矿业规划编号: 出让资源储量: 506029立方米
矿产类型: 建筑用花岗岩 投资强度:
矿产位置: 博罗县中洲半岛城邦项目建设场地内 矿区总面积(m²): 74465.00
资源储量: 506029立方米 开采标高: +48.97m至+12.82m
开采方式: 露天 矿区范围: 博罗县中洲半岛城邦项目建设场地内,中洲半岛城邦项目建设场地中心点坐标东经114°18′55″,北纬23°09′46″,范围共由35个拐点坐标组成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单位或组织均可参加本次矿产资源网上挂牌销售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须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二)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分支机构出具的5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三、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中洲半岛城邦项目建设场地处于场地平整阶段,建设场地内小部分区域已开挖至平整标高,大部分还需进行平整。场地内覆盖层基本已被清理,大部分出露中、微风化花岗岩。覆盖层总体积为31935立方米。

(二)价款及有关费用支付方式

1、矿产资源价款:竞得人在收到出让人开具的缴款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应缴矿产资源销售款。

2、前期投入费用:挂牌前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已委托广东省有色金属局九三八队进行了地质勘查工作,费用8万元,列入前期投入,由竞得人一次性支付。

(三)建设要求及风险提示

1、本次销售矿产资源在惠州市银泰达实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第六期范围内,需自行开挖及外运,涉及该矿产资源开采所需要的进出场道路、场区管理等事宜由竞得人根据需要与相关单位自行沟通。

2、本次销售的矿产资源须限时清场,签订《销售合同》起60日内必须完成;如到期未开采完毕,剩余矿产资源无偿转交惠州市银泰达实业有限公司处置。

3、竞得人取得本次矿产资源后,必须依法从事开采活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作业,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扬尘防护等相关工作,防止环境污染,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

4、采矿权人需要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5、矿产资源投资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销售合同》,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等要求。

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建议到矿产资源所在地实地考察,应就取得矿产资源后可能因为开采场地限制、学校学生上课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期生产,甚至造成无偿转交矿产资源的情况发生时,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6、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应详尽了解本次挂牌销售矿产资源的基本情况和现状,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拟销售矿产资源的基本情况和现状,对本次挂牌销售以及拟销售矿产资源不存在任何异议,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存在的矿产开发价值、市场价格波动等商业风险和损失。

7、本次销售的建筑石料主要供应惠州市建筑市场,竞得人必须优先保障惠州市内各级重点工程项目、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的建筑石料的稳定供应,销售渠道及价格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8、竞得人在生产过程中须遵守公路车辆运输超载超限治理的相关规定,因车辆超限超载致使停产停工而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

9、本次挂牌销售的矿产资源,其储量检测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或者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销售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产资源销售款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