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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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已成交)
公告编号: 惠公易土市直 [2021] 026号 挂牌编号: GP2021-26
挂牌起始时间: 2021年09月09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24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4000 竞买保证金(万元): 1200
增价幅度(万元): 5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1年09月24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39011.86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最高报价: 4000.000000 万元
委托方: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国土证号:
成交时间: 2021/9/24 10:00:00
竞得人: 华南生物示范基地(惠州)产业园有限公司 成交价: 4000 万元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S-30-04-01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惠城区高新园三栋中心园石盘头片区S-30-04-01号地块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40741.49
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规划建筑总面积(m²): 136086
土地使用年限: 50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1.8-3.0 建筑密度(%): ≥35
绿地率(%): 15-20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61113万元(含地价)。

(二)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项目规划建设方案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项目规划建设方案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规划布局9栋厂房,计算指标用地面积40741.49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最高9层(建筑高度48.1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86952.8平方米,容积率2.13,基底面积18666.5平方米,建筑密度45.8%,绿地率15%,机动车停车位177个(全部地上),非机动车停车位435个。所报方案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PB20200073)相关要求,须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意见后则同意所报总平面图及单体建筑设计方案。排水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预留市政管线接驳口,建筑设计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标准,须按海绵城市设计要求做好设计及施工。本项目应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惠府办[2019]10号)的要求执行。

(五)招商条件

投资强度不低于15000元/平方米,土地产出率(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0/平方米/年,税收产出不低于1200/平方米/年。其中,土地产出率及税收产出在项目投产后3年内逐年考核,3年内的平均值不得低于上述标准。

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5年内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包含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因企业破产不得终止项目建设及运营。若因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乙方确定需要转让该宗地使用权时,受让人使用该地块建设经营的项目,须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经惠城区人民政府备案同意并符合惠城区产业发展方向及项目入区审核标准。本宗地交付乙方后,乙方须向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管委会提交项目投资计划书和时间安排表,并按月向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管委会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直至项目投产。

    (六)约定条件

竞得人需按照供电设计相关规范要求,在地块内承担建筑一个面积60㎡、建筑占地面积≥60㎡的园区供电开关站配套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惠城区政府相关部门使用。

    ()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须与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管委会签订《惠城区工业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并由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对项目用地实施批后监管。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定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