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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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已成交)
公告编号: 惠公易土惠阳(告) [2021] 012号 挂牌编号: GP2021-18
挂牌起始时间: 2021年06月29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1年07月13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4352 竞买保证金(万元): 2176
增价幅度(万元): 4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1年07月13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42454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最高报价: 4352.000000 万元
委托方: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国土证号:
成交时间: 2021/7/13 10:00:00
竞得人: 惠州市惠阳区城投项目开发有限公司 成交价: 4352 万元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惠阳规建条[2020]478号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秋长街道周田村、岭湖村交界地段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42454
土地用途: 教育用地 规划建筑总面积(m²): ≥42454
土地使用年限: 50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
绿地率(%): ≥30 开发程度: 五通一平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该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兴建建筑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关于惠州市惠阳区象岭片区SHXL-03-04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惠阳规建条〔2020〕478号)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三)地块的动工时限为土地交付后1年内,竞得人必须在动工时限内,开始对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地块的建设时限为3年,竞得人必须在建设时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除外)。

(四)竞得土地使用权后,竞得人应到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办理用地相关手续。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不按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六)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七)土地使用权交付使用时间为土地经批准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