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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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已成交)
公告编号: 惠公易土惠阳(告) [2020] -15号 挂牌编号: GP2020-022
挂牌起始时间: 2021年01月20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1年02月03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5638 竞买保证金(万元): 2819
增价幅度(万元): 5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1年02月03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50000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最高报价: 5638.000000 万元
委托方: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国土证号:
成交时间: 2021/2/3 10:00:00
竞得人: 惠州华夏顺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交价: 5638 万元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惠阳规建条[2020]350号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三和街道象岭地段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50000
土地用途: 新型产业用地(M0) 规划建筑总面积(m²): 125000
土地使用年限: 50年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2.5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15且≤20 开发程度: 五通一平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

(二)该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经三和街道办申请,该地块实行标准地出让(包括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原则上建设单位须按照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如建设单位因特殊工艺要求或其他不可控因素确需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的,不得违反规划条件规定内容。

该宗新型产业用地的产业用房建筑面积占比94.35%,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占比5.65%,且配套用房仅用于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成后不予分割转让,可用于出租给拟引进符合产业导向的企业、上下游企业及产业链合作伙伴。

(四)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兴建建筑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惠阳规建条[2020]350号)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五)地块的动工时限为土地交付后1年内,竞得人必须在动工时限内,开始对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地块的建设时限为3年,竞得人必须在建设时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除外)。

(六)竞得土地使用权后,竞得人应到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办理用地相关手续。

(七)该宗用地须按以下投资指标进行建设:

①投资强度:项目总投资额达到27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4400元人民币/平方米);

②单位产值:不低于15000元/平方米;

③单位税贡:不低于1050元/平方米。

上述投资指标纳入《产业监管协议》进行监管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九)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十)土地使用权交付使用时间为土地经批准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