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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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公告编号: 惠市资源挂出告字 [2025] 018号 挂牌编号: GP2025-18
挂牌起始时间: 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5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4250 竞买保证金(万元): 1275
其他币种保证金:
 港币: 1393万元
 美元: 178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1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20990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委托方: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国土证号: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JNDD03-02-02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惠州市惠城区江南大道沿线JNDD03-02-02地块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20990.00
土地用途: 文化用地+商业用地,兼容一类工业用地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²): ≤41980㎡(文化建筑面积≥20990㎡,商业建筑面积≤4198㎡,工业建筑面积≤16697㎡,配套设施建筑面积≥95㎡)
土地使用年限: 文化用地5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2.0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电子交易系统https://tdky.hzggzyjy.cn/)。申请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电子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1.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项目开发时间要求以《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协议编号:2025009)为准。

2.竞得人在缴清地价款后个月内办理交地手续,凭《交地确认书》、《出让合同》(正本)和地价款交款凭证等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五)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1.人须接受惠城区人民政府项目投资监管,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协议编号:2025009)。

   2.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案卷编号:HZTJ20240042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3.本用地的排水设计应实施雨污分流,污水按要求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若市政污水管网未完善,则须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给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管线须与城市市政管网衔接,管线工程设计须与总平面图设计同步进行、同步报审。

4.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JNDD03-02-02地块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为文化、商业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个,厂房、仓库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0.3个,工业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个。INDD03-02-02地块内工业应按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1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商业应按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文化应按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3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充电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

5.自行车(含电动)停车配建标准:工业、文化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0.5个,商业每100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个,其中,电动自行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3年)》、《惠州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规划配建标准》(惠市自然资函〔2024〕2124号)执行。

6.沿道路绿地JNDD-03-02-01地块由JNDD03-02-02地块竞得人配建,无偿移交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管理。

7.竞得人须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案卷编号:HZTJ20240042要求配建相关配套设施。

8.该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基本条件。

(六)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七)该宗地交易全程适《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5〕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