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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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已终止)
公告编号: 龙自然资挂 [2023] 019号 挂牌编号: LM2023-37
挂牌起始时间: 2024年01月17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31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7105 竞买保证金(万元): 2131.5
增价幅度(万元): 2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31日09时00分
最高限价(万元): 8170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26120.24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委托方: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国土证号: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LM10-01-29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龙城街道腾飞大道旁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26120.24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²): 26120.24-52240.48
土地使用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1<容积率≤2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交易中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https://www.hzgtjy.com/)。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1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竞得人在付清地价款后一个月内办理交地手续,凭《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和地价款交款凭证等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五)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1、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2LM2023-36竞得人需自持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且须整体确权,不得分割登记。

3LM2023-37竞买申请人需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且同一企业及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企业参与竞买;

4LM2023-37竞买申请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贷、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申请人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申请人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

对于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根据情况采取取消参与资格竞买、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或收回已出让土地等措施,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一年内不得在龙门县参加土地竞买;

5LM2023-37该地块所建商品住房毛坯住宅销售均价不高于7500/平方米,由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执行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