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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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成交)
公告编号: 惠市资源挂出告字 [2023] 027号 挂牌编号: GP2023-27
挂牌起始时间: 2023年07月26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9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5220 竞买保证金(万元): 1566
增价幅度(万元): 5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9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46187.43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最高报价: 5220.000000 万元
委托方: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国土证号:
成交时间: 2023/8/9 10:00:00
竞得人: 惠州市华城绿谷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价: 5220 万元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LG02-01-05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鹿岗片区02单元LG02-01-05地块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51596
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²): 103192-128990(其中配套设施面积≥130)
土地使用年限: 工业用地50年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2.0-2.5 建筑密度(%): ≥40
绿地率(%): 15-20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交易中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https://www.hzgtjy.com/)。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1、该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土地交付之日起三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本地块交付时间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五)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1、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77394(含地价)

2、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案卷编号:PB20220040)及《关于鹿岗片区02单元LG02-01-01、LG02-01-04、LG02-01-05、LG02-01-06、LG02-02-01地块规划要点核实的函》HCTJ20230034号)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3、招商条件

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15000元/平方米,土地产出率不低于20000元/平方米/年(其中工业产值占比不低于75%),税收产出不低于1200元/平方米/年。其中,土地产出率及税收产出,在项目投产后第3年开始逐年考核,第3、4、5年内的平均值不得低于上述标准,含该地块上所有入驻的企业。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后,在未通过指标评价考核之前,原则上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变更开发主体公司股权。确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变更开发主体公司股权的,除满足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公司股权变更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其他约定外,乙方须报请甲方审定同意,同时将宗地投资建设受本协议约束如实告知其受让方,协助受让方与甲方重新签订协议,并保证本协议的主体从乙方变更为其受让方。本宗地交付乙方后,乙方须向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提交项目投资计划书和时间安排表,并按月向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直至项目投产。若本项目被纳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的私募基金之投资资产,或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审批同意发行的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之扩募资产,乙方可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变更开发主体公司股权,并报甲方备案。

竞得人需与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并完成监管协议公证手续。

4、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须与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并由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用地实施批后监管(《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详见该宗地网上挂牌文件)。

(六)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七)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