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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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成交)
公告编号: 惠湾国土出让 [2022] 009号 挂牌编号: GP2022-36
挂牌起始时间: 2022年12月28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01月12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3575 竞买保证金(万元): 800
增价幅度(万元): 5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年01月12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35378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最高报价: 3575.000000 万元
委托方: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国土证号:
成交时间: 2023/1/12 10:00:00
竞得人: 惠州大亚湾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价: 3575 万元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SHN-05-03-16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西区新兴产业园(龙海四路南侧)地段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35378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²): 42453.6㎡-123823㎡
土地使用年限: 50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1.2-3.5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15%-20%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交易中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https://www.hzgtjy.com/)。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1、交付土地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2、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一个月内办理交地手续,凭《交地确认书》、《出让合同》(正本)和地价款交款凭证等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五)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1、项目准入要求:1)产业类型为混凝土搅拌站项目;(2)投资强度≥7000万元/公顷;(3)单位产值≥15000万元/公顷;(4)单位税贡≥450万元/公顷;(5)工业地块的非生产设施占地比例: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宗地总用地面积7%。

2、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TJ〔2022〕046)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3、交付条件和时间:该宗地按现状条件连同地上物(土地平整,具备施工需求的条件,包括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网上挂牌出让并交付土地。

(六)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七)竞得人为非本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土地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本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八)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九)考虑混凝土搅拌站项目选址周边环境现状,为降低项目运营期对外环境产生的废水、粉尘、噪声等影响,竞得人需按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做好相关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