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东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惠东资源矿挂(告)字〔2022〕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惠东县人民政府批准,惠东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惠东县稔山镇范和村仙仔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交易具体事务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惠东县稔山镇范和村仙仔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二)矿区编码2022K2。
(三)矿区面积:232000平方米。
(四)开采标高:+271米至+75米。
(五)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六)可采储量:可采建筑用花岗岩资源量1202.09万立方米、中风化花岗岩资源量为191.68万立方米。
(七)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八)年开采规模:85万立方米。
(九)拟出让年限:15年。
(十)缴纳采矿权占用费:1.5万元。
(十一)矿区位置:位于惠东县城直距约22.5公里处。矿区经约1.5公里简易矿山道路与M63乡道相连,经约2.6公里与广汕公路相连,经约13.5公里与广惠高速(S21)相连。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如下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编号 | X | Y | 编号 | X | Y |
1 | 2525885.305 | 38587464.551 | 5 | 2525573.105 | 38587898.249 |
2 | 2525928.909 | 38587628.846 | 6 | 2525335.461 | 38587791.337 |
3 | 2525834.723 | 38587857.095 | 7 | 2525384.001 | 38587560.028 |
4 | 2525766.072 | 38587900.377 | 8 | 2525564.100 | 38587362.762 |
二、出让方式
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
三、相关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2月13日。
(二)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4日9时至2022年12月28日9时。
(三)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8日9时(以网挂系统确认时间为准)。
(四)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2年12月14日9时至2022年12月28日10时。
四、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不接受联合竞买。
若竞买申请人为非本县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采矿权后,须于2个月内在本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采矿权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新成立公司须是竞得人的全资控股公司。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出让人可与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二)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分支机构出具的人民币27000万元(含)以上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三)竞买申请人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9110万元人民币;
(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或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五、报名方法
竞买申请人应当在挂牌期间登录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挂牌交易系统”,https://www.hzgtjy.com/),并在系统上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提交申请并支付保证金。
六、挂牌起始价及加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8219.12万元(大写:壹亿捌仟贰佰壹拾玖万壹仟贰佰元整),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0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宗采矿权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挂牌出让,采取“价高者得”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
八、资格审查
成交候选人应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确定成交候选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纸质材料提交至我局,由我局对竞买资格进行审查。我局将于 2 个工作日内确定符合竞买资格的成交候选人为竞得人。
成交候选人资格审查须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两份):
(一)《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二)《竞价结果通知书》(加盖公章);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加盖公章);
(四)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六)申请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授权他人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九、采矿权出让收益支付方式
采矿权挂牌成交价格即为该采矿权总出让收益,可按一次性缴交或分期缴交(最长不超过10年),分期缴交方式缴交出让收益的,首次缴交的收益为总出让收益的50%,其余部分平均分4年4期缴纳,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档次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水平承担资金占用费(如遇政策调整,按政策规定执行);竞得人在网上挂牌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到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在成交确认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在20个工作日内缴交采矿权出让收益。以上具体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办理。
十、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一)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内容和具体要求,见网挂系统中发布的《交易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
(二)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
(三)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前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成交候选人。
(四)本宗采矿权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
十一、特别约定和风险提示
(一)该采矿权矿区范围、排土场、生产区、道路(土地面积约657亩)土地租用工作,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建议到稔山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及相关村小组就所涉及土地、林地及附着物等用地权益事宜进行实地考察,了解矿山开发建设需使用土地的权属情况和相关风险。竞得人需自行与相关权益人租赁上述采矿用地并签订租地协议,同时承担因无法取得相关土地使用权带来的一切风险。
(二)本次出让的采矿权是在惠东县仙仔山石场有限公司采矿权已到期的基础上扩大矿区范围而出让,为保障原矿业权人(惠东县仙仔山石场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惠东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原采矿权及原有范围内剩余资源储量、拟转让的房屋建筑物、设备设施等剩余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经稔山镇政府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复核。确定评估价为人民币叁仟壹佰贰拾捌万肆仟陆佰元整(小写¥31284600元),竞买者参与竞买即视为对该评估结论的完全认可,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2个月内向原矿业权人支付上述评估报告核定的剩余资产价值共计叁仟壹佰贰拾捌万肆仟陆佰元整(小写¥31284600元),若竞得者为原矿业权人则无需支付该笔费用。
(三)经县政府批准,采矿权竞得人需支付稔山镇乡村振兴建设资金6010万元,生态补偿费8415万元,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县财政指定账户,不能按时缴清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应缴金额的2‰缴纳滞纳金。延期缴纳超过30日的,出让人有权要求取消受让人的竞得资格;已经支付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银行担保函尚在有效期的,担保银行向受益人赔付全部担保金额作为赔偿;受让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和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源储量风险,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出让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以避免不必要的投资风险,相关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
(五)采矿权办理登记前置审批要件相关的产能核定、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法律法规政策的特殊要求,竞买人应充分了解,慎重决策,风险由竞得人自担。
(六)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须建场投产。除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影响外,逾期不建场,由出让人依法依规无偿收回已出让的采矿权。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不能采矿的,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竞买人应自行承担风险,出让人不承担责任。如因经济发展需要及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动原因,政府要求石场提前关闭,采矿权人应予服从,政府给予合理的补偿。
(七)出让年限届满到期、复绿验收后,所有的房屋、设备等财产,由釆矿权人在要求时间内无条件拆除、搬移或无偿交由属地政府,采矿权国家无偿收回。
十二、违约责任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三)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五)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合同和协议、不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及其他有关费用的;
(六)不按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七)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十四、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惠东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对成交结果存有异议的,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惠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十五、联系方式
(一)惠东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和矿产管理股
联系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景民路2号
联 系 人:冯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2-8801768
(二)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土地矿业交易部
联系地址:惠东县平山街道象棋路66号
联 系 人:吕小姐 马先生
联系电话:0752-8837226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媒介发布
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http://www.mnr.gov.cn/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zyjy.huizhou.gov.cn
惠东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huidong.gov.cn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系统:https://www.hzgtjy.com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huidong.gov.cn/hzhdzrzyj/gkmlpt/index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号土地与矿业交易窗口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7121029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6日
惠东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一、惠东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是指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挂牌出让公告和须知,竞买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hzgtjy.com/)参与电子挂牌交易的行为。本竞买须知是具备法律约束力的重要文件,竞买人须详细阅读。
二、本宗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不接受联合竞买,参加竞买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分支机构出具的人民币27000万元(含)以上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二)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9110万元。
挂牌出让公告对竞买资格有特别要求的,以挂牌出让公告为准。
四、申请人对网上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网上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交易中心咨询。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五、网上挂牌交易程序
(一)发布网上挂牌信息
有关采矿权的电子挂牌交易公告等相关信息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交易大厅的电子显示屏、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等媒介同步发布,有意竞买者可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网站查询。
(二)挂牌文件获取
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浏览和下载本宗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惠东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以下简称“出让公告”);
2、惠东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3、挂牌出让采矿权矿区影像示意图;
4、矿区范围坐标红线图;
5、《惠东县采矿权电子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文本;
6、《采矿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样本);
7、其他相关文件。
(三)办理数字证书
1、本宗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只有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2、办理数字证书是参加本宗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惠州办理点(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号土地与矿业交易窗口,联系电话:0752-7121029)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详见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上的《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四)申请竞买
办理好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本宗采矿权网上挂牌竞买的,应按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申请人身份等信息并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单笔竞买保证金对应一宗采矿权竞买,如需竞买多宗采矿权,须分别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挂牌出让公告时间为准。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并获得竞买报价权限
1、竞买保证金是申请人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
2、竞买人应当提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以确保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超过到账截止时间的保证金,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将不予受理,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跨地区或跨行转账的竞买人,需预足资金的在途时间,以免影响竞买人及时取得竞买资格。
4、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确认并发出《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5、竞买保证金开户单位: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竞买保证金账号:网上挂牌交易系统随机产生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开户银行:
(1)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广发银行惠东银基支行;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东支行;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东支行;
(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东县支行;
(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东支行;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东县支行;
6、申请人应根据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生成的随机保证金账号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申请人的身份交纳,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在接受竞买保证金时,仅以此随机保证金账号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并在竞买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赋予竞买人对应采矿权的竞买报价权限。(六)竞买人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1、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电子报价和电子限时竞价按以下规则进行:
(1)增价方式进行报价;
(2)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3)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4)每次增价数额应是规定的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5)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至少递增1个增价幅度。
2、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确认为有效报价,不可撤回。
电子挂牌交易期限截止前,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采矿权的电子限时竞价。
3、电子挂牌交易采矿权设有底价的,电子挂牌交易期限截止前半小时,在属地纪委监委和委托人的监督下,由交易中心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输入交易采矿权底价。
4、电子限时竞价是指在交易公告规定的电子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有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且经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询问,5分钟内限时决定是否愿意继续报价,有竞买人愿意继续报价的,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以高于当前最高报价一个增价幅度的价格为起始价,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开始第一次5分钟倒计时限时报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有效报价,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即从此时点起重新计算5分钟的限时报价时间,供竞买人作新一轮报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直至5分钟限时报价时间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即时显示电子挂牌竞价结果。
5、竞买人应当在电子挂牌交易期限截止前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密切关注交易动态。竞买人应当在电子挂牌交易时限截止后5分钟内做出是否参加电子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超过5分钟未提交的,网上挂牌交易系统默认该竞买人参加电子限时竞价活动。
(七)确定成交候选人
电子挂牌交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成交候选人:
1、在电子挂牌交易期限内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则该报价者为成交候选人;
2、电子挂牌交易期限内有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经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询问,无竞买人愿意参加电子限时竞价的,以当前报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底价者为成交候选人;
3、电子挂牌交易期限内无报价或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4、进入电子限时竞价,电子限时竞价中报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底价者为成交候选人;
5、电子限时竞价中无竞买人报价的,以电子挂牌交易截止时报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底价者为成交候选人。
(八)成交候选人竞买资格审查
电子挂牌交易结束后,电子挂牌竞价结果即时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发布。成交候选人应当在电子挂牌竞价结果公布后,按挂牌出让公告及本须知的要求将相关资料提交至惠东县自然资源局,由惠东县自然资源局进行竞买资格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确定成交候选人为竞得人。
不符合竞买资格的,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竞价结果无效。
(九)公布交易结果
竞买资格前置审查的,交易系统自动公布交易结果;竞买资格后置审查的,委托人确定竞得人后,由交易中心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发布交易结果。
(十)签订成交确认书和交易合同
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按挂牌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与惠东县自然资源局、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惠东县自然资源局签订交易合同。
六、系统操作
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视频可登录(https://www.hzgtjy.com/)下载。
七、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申请人为非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本次采矿权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本县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采矿权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新成立公司须是竞得人的全资控股公司。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出让人可与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竞价结果通知书》对挂牌人和成交候选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网上挂牌结果的,或者成交候选人放弃竞得采矿权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得人应按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与交易中心、惠东县自然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惠东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
(四)竞买保证金退还或转付成交价款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付成交价款,办理转付成交价款手续应带齐如下相关资料:
1.《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2.《竞价结果通知书》(加盖公章);
3.《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加盖公章);
4.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请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如授权他人代理的则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于电子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交易中心接到未竞得人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未竞得人退竞买保证金材料清单:
1.竞买保证金退款申请书(样本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中下载);
2.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
3.《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如授权他人代理的则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为避免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首次报价应在网上挂牌截止前10分钟提交,以防止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5分钟倒计时竞价期间,请不要在最后时点报价,以防网络延时造成报价提交不成功。
(六)交易期间的电子交易系统服务器实行封闭管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需暂停、中止或终止交易活动,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予以公告。委托人待问题排查、清除后,依法重新组织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系统受到黑客、病毒恶意攻击的;
2、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停电、电子交易系统故障、网络故障、交易软件或数据库错误等因素影响到交易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
3、电子交易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无法保证电子交易信息安全和公平公正交易的;
4、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司法机关依法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交易的;
5、委托人书面通知交易中心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交易的;
6、依法应当暂停、中止或终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七)网上采矿权挂牌成交价格即为该采矿权总出让收益,不包含其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办理林业、市场监管、生态、水利、公安、应急、交通等有关部门相关证照及所需的各项资料,其收取的行政、事业、服务性收费以及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负担。
(八)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惠东县自然资源局提供与该采矿权所在范围内相关土地权利人签订的合法有效采矿用地协议书或合作协议书,并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向其提交符合采矿权登记要求的申办材料,申办《采矿许可证》。
(九)网上挂牌不成交的,由惠东县自然资源局重新组织挂牌出让。
(十一)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需要修改、补充时,将通过原公告发布渠道公告,不作另行通知。
申请人应当及时关注该宗采矿权的网上挂牌交易信息。本中心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与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与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十二)本竞买须知及出让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以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十三)交易中心对本交易须知有最终解释权。其它未尽事宜以本中心的解释为准。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