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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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已终止)
公告编号: 惠公易土大亚湾 [2022] 011号 挂牌编号: GP2022-12
挂牌起始时间: 2022年08月09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23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10800 竞买保证金(万元): 2200
增价幅度(万元): 5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23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110406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委托方: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土证号: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DYW2022006(XCY-0-1-05)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石化区 土地总面积(m²): 110406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²): ≥55203
土地使用年限: 50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0.5 建筑密度(%): ≥40
绿地率(%): 15-20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该宗地产业类型为先进高分子聚合物材料项目;2、投资强度≥1.45亿元/公顷;3、单位产值≥3.63亿元/公顷;4、单位税贡≥3181万元/公顷;5、非生产设施占地比例: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宗地总用地面积7%。

2、该宗地采取先租后让方式挂牌出让,租赁期为6个月,年租金为成交价的1/100,租金一次性交清;竞得人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凭据、完税证明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6个月租赁期满,符合约定的动竣工条件的,竞得人可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交地价余款、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如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租赁期内动、竣工的,将按合同约定收取相应滞纳金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

3、根据《关于印发<区住建局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项目应严格执行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

4、竞得人为非本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土地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本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5、挂牌成交价的20%转为定金,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可取消竞得人资格,定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①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②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③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④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⑤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出让合同》的。

⑥不按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⑦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6、建设期限:交付土地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7、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8、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竞得人须与区招商局签订《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对项目投资具体情况进行约定,作为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监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