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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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已成交)
公告编号: 惠公易土仲恺 [2020] 023号 挂牌编号: GZK2020-24
挂牌起始时间: 2020年05月11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0年05月25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9941 竞买保证金(万元): 4970
增价幅度(万元): 1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0年05月25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19902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最高报价: 9941.000000 万元
委托方: 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红旗村民委员会 国土证号:
成交时间: 2020/5/25 10:00:00
竞得人: 惠州市创盈置业有限公司 成交价: 9941 万元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ZKA-017-04-01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惠环街道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19902
土地用途: 住宅及商服用地 规划建筑总面积(m²): ≤69657㎡(其中商业建筑面积≤6966㎡)
土地使用年限: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3.5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4970万元人民币;

2.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挂牌让公告、让须知、让宗地相关信息,如对网上挂牌交易相关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中心咨询,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申请人对本次挂牌交易相关文件无异议。

)本次网上挂牌交易实行网上成交后审查制度,竞得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具备竞买资格的,电子挂牌交易不成交,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该宗地原为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红旗村民委员会的征地留用地[证号: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22273号]。该村集体以上述征地留用地权益作为出资,缴交地价及开发建设所有投资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应返还村集体的物业分配主要内容如下:

返还物业面积(m2)

停车位个数

合同履约保证金(万元)

备注

/

支付时间

返还时间

16000(其中住宅12800㎡,商业3200㎡)

100个

500

《村企合作开发商住房地产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竞得人取得合作开发房地产的最后一期开发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10日内

如村委会选择不退还保证金,则从应分配给村委会的物业当中按每平方米7000元的价格扣抵相应的物业面积

(注:上表分得面积以不动产权证登记建筑面积为准)

若房产确权实际建筑总面积与村委会应分得房产总建筑面积出现差异,差异建筑面积不足实际户型1套建筑面积的,村委会要求由竞得人按每平方米7000元的价格向村委会补偿;

村委会可将分取的物业反售给竞得人,村委会要求按每平方米7000元的价格反售给竞得人;

如竞得人未能在3年内向村委会交付物业,村委会同意延期2年,但竞得人每月需按村委会可分的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的标准向村委会支付补偿金。如果延期2年后,竞得人仍未完成项目建设或者未将村委会应分取的物业分配给村委会,则村委会有权解除合同,并且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其他具体要求按《村企合作开发商住房地产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合同》”)执行。

(五)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与惠环街道红旗村民委员会签订《合作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并与区国土资源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作合同》及《转让合同》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

(七)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八)该宗地按现状转让。

(九)土地使用权转、受让方(即竞得人)需按规定缴交税费。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的20%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不按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