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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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已终止)
公告编号: 惠公易土龙门 [2021] 014号 挂牌编号: LM2021-40
挂牌起始时间: 2021年11月22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06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1900 竞买保证金(万元): 950
增价幅度(万元): 5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06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37251.52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委托方: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国土证号: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南片区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37251.52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规划建筑总面积(m²): 44701.83≤S≤130380.32
土地使用年限: 50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1.2≤far≤3.5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15≤绿地率≤20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土地竞买保证金、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

(二)宗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

(三)地块编号LM2021-35:

1、该地块采取“限地价、限房价”供地方式: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9.5万元的整数倍,最高限价为372.5万元,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若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竞买人报价均达到最高限价,则转为通过网上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建村〔2021〕45号)规定及城市规划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3、地块所建商品住房单套毛坯住房销售价不高于8760/平方米,由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执行和监管

(四)地块编号LM2021-36:

1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按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2该地块所运营的产业类型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项目;投资强度需不低于3000元人民币/平方米,建成投产后单位产值不低于705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单位税收贡献不低于30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其中土地产出率及税费产出,以项目投产后3年内最高年度计算。申请人应获得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确认产业类型符合该宗地块规划产业的文件,竞得土地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前)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签订《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由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对项目用地实施监管。

(五)地块编号LM2021-37:

1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GH2021044)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2、该地块所运营的产业类型为化妆品制造项目;投资强度需不低于2918元人民币/平方米,建成投产后单位产值不低于5837元人民币/平方米/年、单位税收贡献不低于292元人民币/平方米/年,其中土地产出率及税费产出,以项目投产后3年内最高年度计算。申请人应获得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确认产业类型符合该宗地块规划产业的文件,竞得土地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前)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签订《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由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对项目用地实施监管。

(六)地块编号LM2021-38:

1、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GH2021045)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2、该地块所运营的产业类型为金属门窗制造项目和木门窗制造项目;投资强度需不低于5325元人民币/平方米,建成投产后单位产值不低于825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单位税收贡献不低于375元人民币/平方米/年,其中土地产出率及税费产出,以项目投产后3年内最高年度计算。申请人应获得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确认产业类型符合该宗地块规划产业的文件,竞得土地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前)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签订《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由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对项目用地实施监管。

(七)地块编号LM2021-39:

1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GH2021043)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2、地块所运营的产业类型为塑料制品项目;投资强度需不低于13200元人民币/平方米,建成投产后单位产值不低于900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单位税收贡献不低于45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其中土地产出率及税费产出,以项目投产后3年内最高年度计算。申请人应获得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确认产业类型符合该宗地块规划产业的文件,竞得土地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前)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签订《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由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对项目用地实施监管。

(八)地块编号LM2021-40:

1、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GH2021042)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2、该地块所运营的产业类型为康复辅具制造项目;投资强度需不低于4500元人民币/平方米,建成投产后单位产值不低于825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单位税收贡献不低于375元人民币/平方米/年,其中土地产出率及税费产出,以项目投产后3年内最高年度计算。申请人应获得龙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确认产业类型符合该宗地块规划产业的文件,竞得土地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前)与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签订《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由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对项目用地实施监管。

(九)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不按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