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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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已成交)
公告编号: 惠公易土市直 [2021] 035号 挂牌编号: GP2021-35
挂牌起始时间: 2021年10月19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02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80000 竞买保证金(万元): 24000
其他币种保证金:
 美元: 3711万元
 港币: 28857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1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02日09时00分
最高限价(万元): 92000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37352.76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最高报价: 80000.000000 万元
委托方: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国土证号:
成交时间: 2021/11/2 10:00:00
竞得人: 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价: 80000 万元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LJL-47-24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惠州市惠城区鹿江沥南岸LJL-47-24地块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44678.16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及商服用地 规划建筑总面积(m²): ≤129566
土地使用年限: 70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2.9 建筑密度(%): ≤22
绿地率(%): ≥35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地块所建单套毛坯商品住宅销售单价不高于19000/㎡

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118870万元(含地价,不含地价溢价部分)

)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PB20210031)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五)该地属政府储备地,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基本条件

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PB20210031要求配建相关配套设施

竞得人须按市委组织部出具的《鹿江沥南岸片区LJL47-24地块配建人才房建设要求》配建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500㎡的人才房并无偿移交政府,配建人才房建筑面积计入该宗地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

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及相关规范承担地块内密路网(包括雨水管、污水管、电力电缆沟和通讯电缆沟)的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并将密路网开放给公众使用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