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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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已终止)
公告编号: 惠公易土市直 [2021] 032号 挂牌编号: GP2021-32
挂牌起始时间: 2021年10月13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01月21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2580 竞买保证金(万元): 774
增价幅度(万元): 5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2年01月21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16850.98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委托方: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国土证号: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JD-117-15、JD-117-08-01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惠城区水口青塘湖片区JD-117-15、JD-117-08-01地块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25980
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规划建筑总面积(m²): 77940
土地使用年限: 50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2.0-3.0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15-20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35078万元(含地价)

(二)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案卷编号:PB20210047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竞买人须提交惠城区发改局出具的与该宗地块规划确定的产业类型一致的优先发展产业项目文件。

项目规划建设方案

所报总平面图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规划布局2栋厂房,建筑层数地上最高6层,地下1层,计算指标用地面积25980平方米,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50747.25平方米,容积率2.41,建筑系数38.11%,绿地率15%,机动车停车位250个(全为地下)。各项指标满足《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PB20210047号)要求,原则上建设单位须按照纳入出让条件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建设,职能部门不再进行二次审查。如建设单位因特殊工艺要求或其他不可控因素确需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的,不得违反条件告知书强制性内容,按照免审、快审或正常报建审查等程序办理。建设单位须同步做好管线综合设计报审,建筑设计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方面的技术规范和标准,须按海绵城市设计要求做好设计及施工。

(六)招商条件

投资强度不低于13502元/平方米,土地产出率(工业产值)不低于23628元/平方米/年,税收产出不低于1168元/平方米/年。其中,土地产出率及税收产出,在项目投产后3年内逐年考核,3年内的平均值不得低于上述标准。

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5年内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包含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因企业破产不得终止项目建设及运营。若因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乙方确定需要转让该宗地使用权时,受让人使用该地块建设经营的项目,须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经惠城区人民政府备案同意,并符合惠城区产业发展方向及项目入区审核标准。本宗地交付乙方后,乙方须向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提交项目投资计划书和时间安排表,并按月向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直至项目投产。

 竞得人需与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并完成监管协议公证手续。

)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须与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并由惠州市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用地实施批后监管。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定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