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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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已成交)
公告编号: 惠公易土博罗 [2021] 028号 挂牌编号: 博自然资(用地)挂字﹝2021﹞23号
挂牌起始时间: 2021年10月08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21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1885 竞买保证金(万元): 942.5
增价幅度(万元): 3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21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31467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最高报价: 1885.000000 万元
委托方: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国土证号:
成交时间: 2021/10/21 10:00:00
竞得人: 尹禺闰 成交价: 1885 万元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博罗县龙华镇柳村村山前、太和股份经济合作社沙岭地段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31467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规划建筑总面积(m²): ≥62934
土地使用年限: 50年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2.0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20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与该出让地块的产业要求相符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一)单独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为非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土地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新成立公司必须是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即竞得人必须是新公司的唯一股东)。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可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

(二)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材料时,须提交一份联合竞买申请书和协议,协议主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参与竞买的代表人、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等。联合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须于2个月内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申请书申报的出资人及出资比例设立新公司(须符合该地块产业类型的经营要求)。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可先与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并以新公司名义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不能按联合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证。如对联合竞买申请人的开发资质条件有明确要求的,在审查联合竞买申请人资质时,以联合体内资质最低一方的资质确定竞买资格条件。

二、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

(二)地块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其他基本条件。

(三)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定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不按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五)挂牌出让起始价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竞得人须按规定自行缴纳。

(六)本公告宗地块竞买人提交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与地块产业类型一致的优先发展产业项目文件。

)博自然资(用地)挂字2021﹞23号地块产业类型为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智能照明器具制造)项目投资总额≥23600万元,年销售总额≥472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80万元/亩,年度税收≥35万元/亩。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时,同步与龙华镇人民政府签订《产业用地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