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办荃湾港区工程建设场地
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公告
惠公易矿大亚湾[2021]001号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石料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8号),参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经大亚湾区管委会批准,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销售一宗建筑石料资源,本次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具体事务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销售石料资源资源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澳头街道办荃湾港区工程建设场地建筑石料资源;
(二)挂牌编号:DYWKC2021-1号;
(三)位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办荃湾港区,其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14°33′20″,北纬22°42′45″;范围共由11个拐点坐标组成(表1)。
(四)面积:0.2068平方公里;
(五)石料种类:建筑用凝灰岩;
表1 建设场地范围拐点坐标(国家2000坐标系)
拐点 | X | Y |
J1 | 2513138.287 | 38556631.805 |
J2 | 2513053.608 | 38556946.757 |
J3 | 2512802.940 | 38557005.112 |
J4 | 2512608.758 | 38557071.347 |
J5 | 2512641.516 | 38557172.089 |
J6 | 2512540.774 | 38557184.532 |
J7 | 2512436.036 | 38557162.392 |
J8 | 2512435.997 | 38556908.933 |
J9 | 2512478.082 | 38556823.205 |
J10 | 2512576.169 | 38556782.111 |
J11 | 2512940.897 | 38556679.665 |
面积:0.2068km2,平整标高+15m |
(六)销售资源储量:预计可采出砂石土总体积约为393.98万m³,其中可采出建筑石料资源量约为330.81万m³,剥离层约为63.17万m³;
(七)场地平整标高:+15m以上;
(八)场地平整时间:两年半(30个月);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1年10月08日9时至2021年10月21日10时。
三、本次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起始价为3041.5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四、该建筑石料资源挂牌销售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
五、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9时整。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册资金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企业单位或组织均可参加本次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七、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须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
(二)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分支机构出具的1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三)竞买申请人为非本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本次建筑石料资源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本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项目开发公司名义办理相关手续。新成立公司必须是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即竞得人必须是新公司的唯一股东)。根据挂牌销售结果,可先与竞得人签订《销售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销售合同》。
八、本次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本次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只接受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https://www.hzgtjy.com,以下简称“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申请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阅览本次网上挂牌销售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下载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办理数字证书,只有通过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活动。
十、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建设场地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十一、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结束前登陆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二、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交易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与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销售合同》,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履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视为上缴国库。
十三、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惠州大亚湾澳头街道办荃湾港区工程建设场地目前处于场地平整阶段,平整过程中局部地表表层部分为剥离层。
(二)价款及支付费用
1、建筑石料资源价款及场地平整保证金:竞得人在收到销售方开具的缴款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应缴建筑石料资源销售款及场地平整保证金500万元。
2、前期投入费用:挂牌前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了地质勘查和综合分析报告编制工作,费用98万元,列入前期投入,由竞得人竞得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3、本次挂牌销售公告费用约8万元(具体以实际为准),由竞得人竞得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4、竞得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全部相关税费。
(三)建设要求及风险提示
1、本次销售所涉及的土地权属及其地上附着物如固定设施、道路、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房屋、输电线等相关权属的处置需与周边村镇及群众协商,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需到工程建设场地所在地政府、权益人就用地权益事宜进行实地考察。竞得人因与权益人无法达成协议而导致竞得人无法按期施工和生产,属竞得人自身原因,竞得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2、本次销售的建筑石料资源须限时清场,签订《销售合同》起两年半(30个月)内必须完成;如到期未平整完毕,剩余石料资源无偿转交销售方处置。
3、竞得人取得本次建筑石料资源后,必须依法处置该石料资源,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作业,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扬尘防护等相关工作,防止环境污染,节约合理利用石料资源。
4、乙方在建筑石料资源处置完成后,需按相关要求及相应标高对该建设场地进行平整,平整情况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回场地平整保证金(500万元)给乙方,否则,未平整好的实际场地平整费用在场地平整保证金中相应扣除。
5、竞得人需要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6、本次建筑石料资源投资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销售合同》,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向国土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场地平整处置期限等要求。
7、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建议到现场实地考察,因取得建筑石料资源后可能因为场地限制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期生产,甚至造成无偿转交建筑石料资源的情况发生时,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8、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应详尽了解本次挂牌销售建筑石料资源的基本情况和现状,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拟销售建筑石料资源的基本情况和现状,对本次挂牌销售以及拟销售建筑石料资源不存在任何异议,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存在的石料开发价值、市场价格波动等商业风险和损失。
9、由于我区仅有远腾石场为在采矿山,其他矿山均处于到期停产状态,我区建筑石料极度紧缺,竞得人必须保证本区采挖的建筑石料销售于我区,保障我区建筑石料的供应,销售渠道及价格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10、竞得人在生产过程中须遵守公路车辆运输超载超限治理的相关规定,因车辆超限超载致使停产停工而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
11、竞得人在生产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因安全事故和破坏环境等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
12、本次挂牌销售的建筑石料资源,其储量检测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或者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销售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建筑石料资源销售款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十四、联系方式
(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区科技创新园创新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752-5190869
联系人:李先生、张小姐
(二)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北澳大道2号国土资源大厦8楼
联系电话:0752-5572186
联系人:林先生、赵先生
十五、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发布
1.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huizhou.gov.cn
2.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局:http://www.dayawan.gov.cn
3.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https://www.hzgtjy.com
4.惠州日报
十六、数字证书办理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二号帝景国际商务中心七层18-22房。
联系电话:0752-2898481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2021年9月15日
惠州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办荃湾港区工程建设场地
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须知
惠公易矿大亚湾[2021]001号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石料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8号),参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经大亚湾区管委会批准,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销售惠州大亚湾澳头街道办荃湾港区工程建设场地建筑石料资源。
一、本次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的委托人为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大亚湾分中心承办。
二、本次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建筑石料资源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澳头街道办荃湾港区工程建设场地建筑石料资源;
(二)挂牌编号:DYWKC2021-1号;
(三)位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办荃湾港区,矿区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14°33′20″,北纬22°42′45″;范围共由11个拐点坐标组成(下表)。
建设场地范围拐点坐标(国家2000坐标系)
拐点 | X | Y |
J1 | 2513138.287 | 38556631.805 |
J2 | 2513053.608 | 38556946.757 |
J3 | 2512802.940 | 38557005.112 |
J4 | 2512608.758 | 38557071.347 |
J5 | 2512641.516 | 38557172.089 |
J6 | 2512540.774 | 38557184.532 |
J7 | 2512436.036 | 38557162.392 |
J8 | 2512435.997 | 38556908.933 |
J9 | 2512478.082 | 38556823.205 |
J10 | 2512576.169 | 38556782.111 |
J11 | 2512940.897 | 38556679.665 |
面积:0.2068km2,平整标高+15m |
(四)面积:0.2068平方公里;
(五)矿种:建筑用凝灰岩;
(六)销售资源储量:预计可采出岩土总体积约为393.98万m³,其中可采出建筑用石料资源量约为330.81万m³,剥离层约为63.17万m³;
(七)场地平整标高:+15m以上;
(八)场地平整时间:2年半(30个月);
四、本次网上挂牌销售活动有关时间:网上挂牌时间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具体如下:
(一)网上挂牌起始时间:2021年10月8日9时;
(二)网上挂牌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10时;
(三)网上挂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9时整;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网上挂牌起止时间内。
五、挂牌起始价和增价幅度
(一)本次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起始价为3041.5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二)本次建筑石料资源网上公开挂牌销售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如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是申请人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
(二)该宗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1日9时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万元)。
(三)竞买人应当提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以确保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超过到账截止时间的保证金,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将不予受理,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跨地区或跨行转账的竞买人,需预足资金的在途时间,以免影响竞买人及时取得竞买资格。
(五)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网上挂牌交易系统颁发《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六)竞买保证金开户单位: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七)开户银行:1、中国银行惠州大亚湾支行;2、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大亚湾支行;3、中国农业银行惠州大亚湾支行;4、惠州农商银行大亚湾支行;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6、招商银行惠州大亚湾支行;7、交通银行惠州大亚湾支行。
(八)保证金账号:网上挂牌交易系统随机产生子账号。
七、竞买资格及要求
竞买申请人的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单位或组织均可参加本次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活动。竞买申请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分支机构出具的1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二)本次网上公开挂牌销售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三)竞买人必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
(四)本次建筑石料资源网上公开挂牌销售活动只能在互联网上进行,即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只有通过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活动。
(五)竞买申请人为非本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本次建筑石料资源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本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项目开发公司名义办理相关手续。新成立公司必须是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即竞得人必须是新公司的唯一股东)。根据挂牌销售结果,可先与竞得人签订《销售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销售合同》。
八、价款及有关费用支付方式
1、建筑石料资源价款及场地平整保证金:竞得人在收到销售方开具的缴款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应缴建筑石料资源销售款及场地平整保证金500万元。
2、前期投入费用:挂牌前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了地质勘查和综合分析报告编制工作,费用98万元,列入前期投入,由竞得人竞得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3、本次挂牌销售公告费用约8万元(具体以实际为准),由竞得人竞得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4、竞得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全部相关税费。
九、其他事项
1、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
2、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结束前登陆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3、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交易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与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销售合同》,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履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视为上缴国库。
4.惠州大亚湾澳头街道办荃湾港区工程建设场地处于场地平整阶段,平整过程中局部地表表层部分为剥离层。
十、建设要求及风险提示
1、本次销售所涉及的土地权属及其地上附着物如固定设施、道路、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房屋、输电线等相关权属的处置,因补偿、拆迁等问题需与周边村镇及群众协商的事宜较多,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需到工程建设场地所在地政府、权益人就用地权益事宜进行实地考察。竞得人因与权益人无法达成协议而导致竞得人无法按期施工和生产,属竞得人自身原因,竞得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2、本次销售的建筑石料资源须限时清场,签订《销售合同》起2年半(30个月)内必须完成;如到期未处置完毕,剩余建筑石料资源无偿转交销售方处置。
3、竞得人取得本次建筑石料资源后,必须依法进行场地平整处置该石料资源,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作业,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扬尘防护等相关工作,防止环境污染,节约合理利用石料资源。
4、乙方在建筑石料资源处置完成后,需按相关要求及相应标高对该建设场地进行平整,平整情况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回场地平整保证金(500万元)给乙方,否则,未平整好的实际场地平整费用在场地平整保证金中相应扣除。
5、竞得人需要遵守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6、本次建筑石料资源投资具有投资风险性,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销售合同》,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向自然资源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建筑石料资源处置期限等要求。
7、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前,建议到场地平整所在地实地考察,应就取得建筑石料资源后可能因为场地限制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期生产,甚至造成无偿转交建筑石料资源的情况发生时,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8、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应详尽了解本次挂牌销售建筑石料资源的基本情况和现状,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认可拟销售建筑石料资源的基本情况和现状,对本次挂牌销售以及拟销售建筑石料资源不存在任何异议,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存在的石料资源开发价值、市场价格波动等商业风险和损失。
9、由于我区仅有远腾石场为在采矿山,其他矿山均处于到期停产状态,我区建筑石料极度紧缺,竞得人必须保证本区采挖的建筑石料销售于我区,保障我区建筑石料的供应,销售渠道及价格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10、竞得人在生产过程中须遵守公路车辆运输超载超限治理的相关规定,因车辆超限超载致使停产停工而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
11、竞得人在生产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因安全事故和破坏环境等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后果。
12、本次挂牌销售的建筑石料资源,其储量检测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得人竞买成交后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竞得人拒绝签订或者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或《销售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建筑石料资源销售款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十一、挂牌文件获取
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阅览或下载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文件,具体包括:
(一)《惠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电子挂牌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
(二)《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应用指南》;
(三)《惠州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办荃湾港区工程建设场地
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四)《惠州大亚湾区澳头街道办荃湾港区工程建设场地
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须知》(以下简称“《须知》”);
(五)《竞价结果通知书》(样本);
(六)《竞买申请书》(样本);
(七)《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样本);
(八)其他附件。
十二、办理数字证书
办理数字证书是参加本次网上挂牌活动的必经程序,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惠州办理点(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2号帝景国际商务中心7层18-22房,电话:0752-2898481)申请办理。
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详见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上的《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十三、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网上挂牌销售文件有疑问的,可在网上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本中心咨询。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十四、网上报价规则
(一)本次网上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报价加价幅度必须为规定金额的整数倍。
(二)竞买人的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此后的竞买人报价须高于报价当时的最新网上挂牌价格,并以规定金额的整数倍加价。
(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在报价期内,竞买人必须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六)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低于网上挂牌起始价的;
5、报价不符合网上挂牌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五、网上挂牌程序
(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
本中心将有关建筑石料资源的位置、起始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等予以公布,有意竞买者可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网站查询。
(二)申请竞买
办理好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竞买的,应按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申请人身份等相关信息并向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申请书。
(三)交纳保证金
申请人应根据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生成的随机保证金账号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申请人的身份交纳,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在接受竞买保证金时,仅以此随机保证金账号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并在竞买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赋予竞买人对建筑石料资源的竞买权限。
(四)网上挂牌报价
1、网上挂牌交易从网上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
2、办理好数字证书、按时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并经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确认的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3、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更新显示当前报价。
4、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5、网上挂牌报价规则见《须知》第十四条。
(五)网上挂牌截止
网上挂牌截止由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网上挂牌截止时间,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将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限时竞价)。
1、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将在网上挂牌截止时间自动确定网上挂牌截止。
2、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3、有2个或者2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截止后5分钟为限时竞价询问期。询问期间,若竞买人选择参加限时竞价的,须选择“继续”按钮,若竞买人选择不参加的,须选择“放弃”按钮,竞买人在询问期5分钟内未做出选择,则系统默认其选择参加限时竞价。
4、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5、经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询问完毕后,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网上挂牌结果:
(1)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的,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显示网上挂牌交易成交。
(2)无人报价的,网上挂牌交易显示网上挂牌不成交。
(六)网上限时竞价
1、经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询问完毕后,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开始第一次5分钟倒计时的限时竞价,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一个5分钟,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
2、5分钟限时竞价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确认报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在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网上挂牌截止时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在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网上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七)资格审查和签订《成交确认书》
1、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当自行下载打印《竞买申请书》、《竞价结果通知书》并盖章。
2、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交易结果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持公章及下列有关纸质材料到本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签订《成交确认书》:
(1)《竞买申请书》(系统生成);
(2)《竞价结果通知书》(系统生成);
(3)《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系统生成);
(4)竞得人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
(5)申请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6)提交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股东登记信息原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核对原件);
(8)授权他人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核对原件);
(9)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竞买人如需保存上述竞买报名资料应自留备份,本中心不予退还。
(八)网上挂牌销售结果公示
本中心将在本次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及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局网站公布本次建筑石料资源网上挂牌销售结果。
十六、注意事项
(一)在竞买申请之前,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公告》《须知》《交易规则》及相关信息和交易条件,如有疑问可以在网上挂牌活动开始日前向本中心咨询,申请人亦可自行到现场踏勘。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建筑石料资源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竞价结果通知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网上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采矿权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与委托人签订《销售合同》。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活动结束后提供汇款单据复印件及《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各1份并加盖公章到本中心土地矿业交易部办理原路退回保证金,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如因账号名称或账号等不一致,导致无法原路退回的,请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资料下载处,下载《特殊情况退付保证金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盖章后提交至本中心土地矿业交易部。
(五)为避免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首次出价应在网上挂牌截止前10分钟出价,以防止网上挂牌交易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5分钟倒计时竞价期间,请不要在最后时段报价,以防网络延时造成报价提交不成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1、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网上挂牌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网上挂牌交易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
4、涉及土地或矿业权纠纷,不能及时解决的;
5、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
6、自然资源部门或本中心认为应当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七)网上挂牌成交价即为建筑石料资源销售收益。
(八)本中心认为需要对网上挂牌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作出修改、补充时,将通过原公告发布渠道公告,不作另行通知。
申请人应当及时关注网上挂牌交易信息。本中心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与本网上挂牌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网上挂牌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九)本须知及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以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十)竞买人在本次网上挂牌交易过程中与本中心发生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交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
(十一)本中心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