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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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已成交)
公告编号: 惠公易土大亚湾 [2021] 013号 挂牌编号: GJB2021-013
挂牌起始时间: 2021年06月07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1年06月22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19164 竞买保证金(万元): 3850
增价幅度(万元): 1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1年06月22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199625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最高报价: 19164.000000 万元
委托方: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 国土证号:
成交时间: 2021/6/22 10:00:00
竞得人: 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成交价: 19164 万元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石化区D5地块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199625
土地用途: 工业 规划建筑总面积(m²):
土地使用年限: 50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0.5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2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该地权利清晰,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基本条件。

二)该宗地采取先租后让方式挂牌出让,租赁期为6个月,租金为成交价的1/100,租金一次性交清;竞得人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凭据、完税证明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6个月租赁期满,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进场施工达到开工标准后,竞得人可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交地价余款、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如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租赁期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动工建设的,政府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定金(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

)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大亚湾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条件告知书》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出让合同》的;

6、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五)竞得人须与区招商局签订《建设项目投资协议书》,对项目投资具体情况进行约定,作为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监管内容。

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