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转让公告
惠公易土大亚湾〔2020〕016号
根据广东省政府[2002]79号等规定,我中心对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转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括:位于西区荷茶地段,面积为100000平方米,其他商服、城镇住宅用地。宗地使用期限:2019年10月10日起2089年10月09日止。
二、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土地四至坐标等见挂牌文件。
三、按委托方要求对上述用地挂牌转让,寻求合作开发商住项目,合作相关事宜见交易须知及挂牌文件。
四、根据委托方说明:1、用地尚处于租赁状态(详见挂牌文件);2、土地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3、项目范围内无永久性建筑物及构筑物,无青苗及其他附着物,仅少量荒草,无需进行青苗补偿。委托方负责协助竞得人对项目范围内清场,项目按现状交付,于挂牌后七天内交付给竞得方使用。
五、挂牌起始价¥:11816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200000000.00元,竞价增幅不少于¥:1000000.00元的整数倍。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竞买人需为央企或央企控股的企业;
2、竞买人必须需同意挂牌交易文件《村企合作开发土地合同书》中的所有合同条款;
3、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五个工作日内需与委托方就回迁区位规划、户型设计、户型配比等提供三套以上方案供委托方选择并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村企合作开发土地合同书》。如竞得人逾期签订《村企合作开发土地合同书》的,视为竞得人放弃,委托方有权拒绝与竞得人签订《村企合作开发土地合同书》且有权没收竞得人已交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
八、网上挂牌竞买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9时始至2020年10月22日10时止。
九、本次网上挂牌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下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为:www.hzgtjy.com。申请人可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公告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十、申请人应当在挂牌转让结束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9时止。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本次网上挂牌转让活动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十二、竞得人竞得用地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大亚湾区国土分局签订《限期开发协议》,《限期开发协议》签订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手续。
本中心地址:惠州大亚湾区科技创新园创新大厦三楼
联 系 人:李先生、张小姐
查询电话:0752-5191869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广东省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gd.com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现场
惠州日报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2号帝景国际(凯宾斯基酒店旁)商务中心7层18-22房
联系电话:0752-2898481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2020年9月11日
惠州市大亚湾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须知
惠公易土大亚湾 [2020] 016号
根据广东省政府[2002]79号等有关规定,我中心对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转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的转让人为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由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承办。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一)、宗地位于西区荷茶地段,面积为100000平方米,其他商服、城镇住宅用地。宗地使用期限:2019年10月10日起2089年10月09日止。
(二)、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土地四至坐标等见挂牌文件。
(三)、挂牌起始价¥:11816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200000000.00元,竞价增幅不少于¥:1000000.00元的整数倍。
(四)、根据委托方说明:根据委托方说明:1、用地尚处于租赁状态(详见挂牌文件);2、土地过户所产生的税费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3、项目范围内无永久性建筑物及构筑物,无青苗及其他附着物,仅少量荒草,无需进行青苗补偿。委托方负责协助竞得人对项目范围内清场,项目按现状交付,于挂牌后七天内交付给竞得方使用。
四、按委托方要求对上述用地挂牌转让,寻求合作开发商住项目,就合作相关事宜作以下说明:
(一)委托方负责按土地现状提供项目土地及将项目土地使用权委托交易机构挂牌转让,竞得方摘牌竞得项目土地后负责提供整个项目的开发建设资金,在项目开发建设完成后,委托方和竞得方双方按《村企合作开发土地合同书》(见挂牌文件)约定的比例分配项目房产,项目开发盈亏与委托方无关。
(二)项目建成后,委托方有权选择将其所有的全部或部分经营性物业交由竞得方运营(下称“返租”),租金为当期市场公允价格。具体租赁细节在物业交付时由委托方与竞得方双方协商。
(三)无论竞得方在摘牌成功后报建的容积率是否能达到3.0以上,都须按照容积率不低于3.0的标准的项目建筑总面积为分配基数向委托方分配物业。如政府部门实际批准容积率高于3.0,则以实际批准的容积率标准计算项目建筑总面积,并以此为分成基数向委托方分配物业。委托方与竞得方应分配物业(含住宅、商铺)面积的比例为委托方33%、竞得方67% ,竞得方应在项目取得第一期预售许可证时,按下述分配计算方法计算的建筑面积分配给委托方。
分配计算方法如下:委托方应分配物业(含住宅、商铺)建筑总面积=项目土地总面积×实际批复容积率(不低于3.0)×委托方应分配比例
(四)委托方分配的物业包括住宅、商铺、车位,竞得方除按《村企合作开发土地合同书》约定的办法分配住宅、商铺给委托方之外,还应按照实际分配的住宅、商铺总建筑面积,以每100平方米配置一个车位的形式分配车位,原则上分配车位不得落在人防区域,但在委托方所分配楼宇的非人防车位不足以安排委托方应分得车位时,才可在本栋分配楼宇的人防区域安排。
(五)竞得方摘牌后,竞得方应在签订《村企合作开发土地合同书》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支付人民币2亿元(贰亿元整)的失地生活补偿金。
(六)竞得方应于《村企合作开发土地合同书》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交付人民币4亿元(肆亿元整)的履约保证金或提供等额度的履约保函(为便于分阶段退还,委托方同意竞得方可提供按照退还比例开具的不同担保金额的履约保函)。该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在项目土地开发过程中分阶段无息退还竞得方(项目至第一期全部达到正负零退还40%,项目至委托方应分得的住宅物业达到预售条件时退还40%,项目至全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以及委托方全部物业已分配完毕后退还20%)。
(七)项目公司由竞得方自行筹集资金设立,项目公司由竞得方或竞得方指定一方持100%股权,委托方不持股。项目公司由竞得方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委托方不直接参与实际经营管理,但是委托方享有监督权和知情权。委托方有权派遣一至四人到项目公司担任监督员,每名监督员的工资为3000元/月,支付期限自监督员派遣至项目公司之日起至委托方应分得的全部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之日止,由项目公司按照实际派遣监督员人数及前述标准承担并按月支付。竞得方保证项目公司须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竞得方应承担的全部义务。
(八)委托方分得物业的装修标准为毛坯,交付给委托方前应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综合竣工验收合格,交付标准与竞得方对外销售的商品房(毛坯)同一标准,同时还应符合挂牌交易文件下《村企合作土地开发合同书》列明的标准。
(九)委托方分得物业可委托竞得方确权到委托方或委托方村民名下,委托方和竞得方双方按照竞得方在房管局(不动产局)报备的价格对委托方分得物业进行网签备案(委托方分得的车位由委托方和竞得方双方书面确认车位的具体地址、图纸(含四至坐标),使用权归属委托方),委托方分得物业确权办证至委托方或委托方村民(社员)名下所发生的全部税费由竞得方承担。
(十)若挂牌成交价高于起始价,竞买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将成交价减去起始价后的款项支付给委托方,支付方式由委托方与竞得人另行协商约定。
(十一)《村企合作开发土地合同书》正式签署后,如有未尽事宜,委托方与竞得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余合作开发条款,参照委托方《村企合作开发土地合同书》相关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并签订协议,签订的协议内容须经委托方村代表大会表决。
(十三)、相关法律、法规,挂牌公告、文件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竞得人竞得该宗地后须自行与委托方协调合作及办理相关手续等具体事宜,本中心不另作处理,提请竞买人注意。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相关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相关网上挂牌转让文件。
(二)、办理数字证书
办理数字证书是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转让活动的必经程序,申请人应当携相关证件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上的《数字证书申请指南》。
(三)、确认竞买人资格
办理好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竞买的,应按网上挂牌交易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申请人身份等相关信息并向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申请书。
申请人应根据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生成的随机保证金帐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以申请人的身份交纳,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在接受竞买保证金时,仅以此随机保证金帐号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并在竞买保证金确认到帐之后,赋予竞买人对应宗地的竞买权限,并生成《网上挂牌竞买人资格确认书》发送给竞买人。
六、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网上挂牌转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网上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本中心咨询。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查阅红线图及相关照片)。
七、本次网上挂牌转让活动有关时间具体如下:
(一)网上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10月9日9时。
(二)网上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10时。
(三)网上挂牌报价时间:网上挂牌起止时间内。
八、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是申请人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资格条件。按规定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
(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9时整。
(三)竞买人应当提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以确保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超过到账截止时间的保证金,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将不予受理,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保证金开户单位: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开户银行:1、中国银行惠州大亚湾支行;2、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大亚湾支行;3、中国农业银行惠州大亚湾支行;4、惠州农商银行大亚湾支行;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账 号:网上挂牌交易系统随机产生子账号。
九、网上挂牌程序
(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
我中心将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起始价及增价幅度等予以公布。有意竞买者可登陆网挂系统网站(www.hzgtjy.com/)查询。
(二)网上挂牌竞价
1、网上挂牌交易从网上挂牌起始时间起开始接受报价。
2、办理好数字证书、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并经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确认的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3、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并更新显示当前报价。
4、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三)网上挂牌截止
网上挂牌截止由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网上挂牌截止时间,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将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1、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将在网上挂牌截止时间自动确定网上挂牌截止。
2、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显示最高报价,并询问竞买人是否继续竞价。
3、有竞买人表示继续竞价的,即网上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网上挂牌交易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4、经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询问完毕后,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挂牌交易按下列规定确定网上挂牌结果:
(1)、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起始价的,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显示网上挂牌成交,最高报价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2)、无人应价的,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显示网上挂牌不成交。
(四)网上限时竞价
1、经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询问完毕后,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开始第一次5分钟倒计时的限时竞价,竞买人应严格按照报价规则参加限时竞价。如在5分钟内的任一时点有新的报价,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即从此时点起再顺延一个5分钟,供竞买人作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顺延下去。
2、5分钟限时竞价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当前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确认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在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网上挂牌截止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
1、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当自行下载打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通知书》并到我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网上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2、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交易结果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有关纸质材料与本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材料清单如下:
(1)竞买申请书(原件)。
(2)申请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对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他人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5)挂牌公告、须知及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文件。
境外竞买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关竞买人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按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该地区大使馆或领事馆公证或认证;香港竞买人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公证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澳门竞买人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的澳门律师公证人公证;台湾竞买人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应由台湾公证人公证并存广东省公证协会副本备案。
竞买人如需保存上述竞买报名资料应自留备份,本中心不予退还。
联合竞买协议要约定联合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明确表达参与联合竞买的各方、参与竞买的代表人、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和签订《转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六)签订《转让合同》
转让方与竞得人依据转让公告、交易须知、挂牌文件、《成交确认书》的约定签订《转让合同》。
(七)网上挂牌结果公布
我中心将在本次挂牌转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系统公布本次挂牌转让结果。
十、报价规则
(一)本次网上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
(二)竞买人的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此后的竞买人报价须高于报价当时的最新网上挂牌价格,并以增价幅度的整数倍加价。
(三)竞买人通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四)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五)在报价期内,竞买人必须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六)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上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4、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5、报价低于网上挂牌起始价的。
6、报价不符合网上挂牌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注意事项
(一)在竞买申请之前,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次网上挂牌转让公告、本须知及相关信息和交易条件,如有疑问可以在网上挂牌活动开始日前向本中心咨询,申请人亦可自行到现场踏勘网上挂牌转让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转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转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通知书》以及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交易的所有资料到本中心办理相关成交确认手续。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对挂牌人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网上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四)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在网上挂牌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申请退还,不计利息。
(五)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六)为避免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在网上挂牌截止前最后几秒钟才出价,以防止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1、网上挂牌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网上挂牌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非交易中心因素,导致网上挂牌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网上挂牌交易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
4、涉及土地或矿业权纠纷,不能及时解决的。
5、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
6、国土资源部门、交易中心认为应当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八)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本中心可取消竞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2、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转让合同》的。
5、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九)本中心认为需要对本次网上挂牌公告事项作出修改、补充时,于网上挂牌交易截止日5日前按有关规定作出修改补充。
申请人应当及时关注土地的网上挂牌交易信息。本中心发出的修改、补充公告,与本网上挂牌交易须知、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网上挂牌转让须知、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十)本须知及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以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十一)本中心对本须知有解释权。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