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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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已成交)
公告编号: 惠公易土仲恺 [2020] 069号 挂牌编号: GZK2020-70
挂牌起始时间: 2020年09月16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0年09月29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8129 竞买保证金(万元): 4064
增价幅度(万元): 1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0年09月29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11149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最高报价: 8129.000000 万元
委托方: 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 国土证号:
成交时间: 2020/9/29 10:00:00
竞得人: 惠州市皓翔鑫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交价: 8129 万元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ZKB-022-01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11149
土地用途: 住宅及商服用地 规划建筑总面积(m²): ≤44596(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3379㎡)
土地使用年限: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4.0 建筑密度(%): <38
绿地率(%): ≥30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4064万元人民币;

2.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挂牌让公告、让须知、让宗地相关信息,如对网上挂牌交易相关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中心咨询,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申请人对本次挂牌交易相关文件无异议。

)本次网上挂牌交易实行网上成交后审查制度,竞得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具备竞买资格的,电子挂牌交易不成交,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该宗地原为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五一村民委员会的征地留用地(证号:粤(2020)惠州市不动产权第 5015728号)。该村集体以上述征地留用地权益作为出资,缴交地价及开发建设所有投资由土地受让方(即: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应返还村集体的物业分配主要内容如下:

1.物业分配,该宗地所建物业中5564.43㎡商铺分配给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五一村民委员会,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

2.竞得人返还的商铺需安置在编号ZKB-021-13-01地块。若竞得人无法在ZKB-021-13-01号地块上安置商业物业,则按商业面积单价55000元/㎡ 折算为货币给予现金补偿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五一村民委员会。

3.竞得人须返租上述分配给五一村民委员会5564.43㎡商铺五年,返租自竞得之日起36个月后起算,以45元/㎡计返租金额。其他具体要求按《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五一村民委员会村企共建项目合作建设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合同》”)执行。

(五)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五一村民委员会签订《合作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并与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作合同》及《转让合同》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

(七)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八)土地使用权转、受让方需按规定缴交税费。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的20%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不按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