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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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已成交)
公告编号: 惠公易矿龙门 [2020] 004号 挂牌编号: LMKC2020-4
挂牌起始时间: 2020年12月17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30日16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6252.61 竞买保证金(万元): 3200
增价幅度(万元): 1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9日18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矿区总面积(m²): 307000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最高报价: 6252.610000 万元
委托方: 龙门县自然资源局 国土证号:
成交时间: 2020/12/30 16:00:00
竞得人: 龙门县银海矿业有限公司 成交价: 6252.61 万元

矿业规划指标
矿业规划编号: 出让资源储量: 4353.68万吨
矿产类型: 制灰用石灰岩 投资强度:
矿产位置: 龙门县平陵街道大围村 矿区总面积(m²): 307000.00
资源储量: 采矿权范围内(标高+229至+62m)保有控制资源量4890.611万吨;设计确定可采储量4353.68万吨 开采标高: +229米~+62米
开采方式: 露天 矿区范围: 详见挂牌文件地形地质图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竞得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申请《采矿许可证》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绿色矿山建设方案,与出让人签订矿山土地复垦工作监管协议,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及时预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及土地复垦费,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绿色矿山建设相关义务。

(2)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矿区资源储量详查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费共人民币28.46万元,由竞得人承担。

(3)本次挂牌出让只涉及采矿权,在矿山开发利用涉及土地、林业、水利、环保、应急、道路等事项,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4)新建矿山必须按照国家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门监督。

(5)未竞得人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带齐相关资料(《保证金到账通知书》及进账单等)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6)竞得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全部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