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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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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东资源土挂(告)字 [2024] 0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更正的公告

关于惠东资源土挂(告)字 [2024] 0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更正的公告

 

我局对《惠州市惠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惠东资源土挂(告)字〔2024〕006号)的(五)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的内容作更正公告如下:

(五)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更正为:1、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规划条件告知书》(惠东自资规条字BH[2023]24),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2、根据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规划建设指挥部《关于设置惠州新材料产业园2宗项目用地竞买条件的函》(惠新材部函〔2023〕201号),该宗地增加竞买条款如下:1该宗地拟作为新材料产业项目用地,建设绿色塑料助剂和高性能树脂新材料项目基地,按照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不低于6000元/平方米、单位土地面积年产值不低于14000元/平方米、单位土地面积年税收贡献不低于600元/平方米、建筑系数不低于40%实施项目建设。2项目投资方须与惠州环大亚湾新区管委会和惠东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对项目投资具体情况进行约定,作为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监管内容。3在宗地竞拍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土地竞得人须与惠东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书》。土地竞得人凭项目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书》,方可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

其他公告事项不变。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