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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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已成交)
公告编号: 惠公易土博罗 [2020] 010号 挂牌编号: 2020(储备)5号
挂牌起始时间: 2020年05月18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0年06月01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11600 竞买保证金(万元): 2500
增价幅度(万元): 2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0年06月01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13921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最高报价: 12400.000000 万元
委托方: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国土证号:
成交时间: 2020/6/1 10:12:32
竞得人: 惠州市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交价: 12400 万元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博罗县罗阳街道鸡麻地村委会上禾(土名)地段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13921
土地用途: 商服和住宅用地 规划建筑总面积(m²): ≤43155.1(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比≤5%)
土地使用年限: 商服40年,住宅70年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1.0﹤R≤3.1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开发程度: 五通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一)单独申请竞买的,竞买申请人为非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土地后,必须于2个月内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新成立公司必须是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即竞得人必须是新公司的唯一股东)。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可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

(二)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材料时,须提交一份联合竞买申请书和协议,协议主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参与竞买的代表人、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等。联合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须于2个月内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申请书申报的出资人及出资比例设立新公司。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可先与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并以新公司名义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不能按联合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证。如对联合竞买申请人的开发资质条件有明确要求的,在审查联合竞买申请人资质时,以联合体内资质最低一方的资质确定竞买资格条件。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须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二)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之一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上述地块: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罚完结的;

4、开发建设企业有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情形且至报名日止未处罚完结的;

5、至报名日止仍拖欠政府地价款的;

6、被列入问题楼盘开发企业黑名单的;

7、存在其它被禁止竞买土地行为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为按现状无底价公开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网上挂牌交易系统”(https://www.hzgtjy.com,以下简称“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申请竞买,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人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阅览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下载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现状图)。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结束前登录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竞得人签订《惠州市博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后,交纳的保证金中按成交价的10%转为定金,其余部分转为地价款,其余地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逾期定金不予返还。

八、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

(二)竞得人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中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三)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定金(按成交价的10%),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不按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竞得人须自行缴交地契税及不动产登记费。

(五)2020(储备)5号宗地竞得人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25000万元(不含地价溢价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