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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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已成交)
公告编号: 惠公易土市直 [2021] 055号 挂牌编号: GP2021-55
挂牌起始时间: 2022年01月20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02月09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38820 竞买保证金(万元): 11646
其他币种保证金:
 港币: 14048万元
 美元: 1805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5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2年02月09日09时00分
最高限价(万元): 44643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19947.03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最高报价: 38820.000000 万元
委托方: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国土证号:
成交时间: 2022/2/9 10:00:00
竞得人: 惠州交投利臻置业有限公司 成交价: 38820 万元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JSH-B04-19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惠州市惠城区金山新城湖山片区JSH-B04-19地块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27307.11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及商服用地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²): ≤79190
土地使用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2.9 建筑密度(%): ≤22%
绿地率(%): ≥35%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该地块所建单套毛坯商品住宅销售单价不高于21000元/㎡,如实施装修销售的,装修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3000元/㎡。

(二)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62577万元(含地价,不含地价溢价部分)。

(三)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四)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PB20210063)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五)该地属政府储备地,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基本条件;

(六)竞得人须配建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7717㎡的安置房并无偿移交政府,安置房套数、户型等详见安置房建设与移交协议,配建安置房建筑面积计入该宗地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竞得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先与惠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签订安置房建设与移交协议后方可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取得JSH-B04-19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者须按规划要求及相关规范承担地块南侧修竹一路、东侧文竹一路以及修竹一路以及文竹一路交叉口(包括雨水管、污水管、电力电缆沟和通信管群)的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

(八)临规划城市道路一侧建筑红线与道路红线之间的用地须作为景观绿地型公共空间,由用地权属单位自建,但应服从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建成后由政府统一管理,并纳入城市公共开放空间。

(九)为保证临水(包括江、河、湖、库等)景观资源的公共性,一线临水界面的建筑布局应开敞通透,避免建设对景观遮挡严重的板式建筑,临水地块的建筑间口率 (建筑总面宽/基地滨水面宽)应当控制在50%以下。建筑体量应腹地高、滨水低、逐级下降。

(十)JSH-B04-19地块临水区域第一层次的建筑应以低、多层建筑为主,宜设置商业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高度不宜超过24米。

(十一)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PB20210063)要求配建相关配套设施。

(十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