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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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已成交)
公告编号: 惠公易土市直 [2021] 013号 挂牌编号: GP2021-13
挂牌起始时间: 2021年05月21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1年06月04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3150 竞买保证金(万元): 945
其他币种保证金:
 港币: 1130万元
 美元: 145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 1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1年06月04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3330.23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最高报价: 3150.000000 万元
委托方: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 国土证号:
成交时间: 2021/6/4 10:00:00
竞得人: 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 成交价: 3150 万元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LJL-39-05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惠州市鹿江沥南岸LJL-39-05地块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4000.03
土地用途: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及商服用地 规划建筑总面积(m²):
土地使用年限: 40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3.0 建筑密度(%): ≤50
绿地率(%): 开发程度: 7340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7340万元(含地价,不含地价溢价部分)。

(二)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三)该地属政府储备地,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基本条件。

(四)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案卷编号:PB2021001号)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五)临规划城市道路一侧建筑红线与道路红线之间的用地须作为景观绿地型公共空间,由用地权属单位自建,但应服从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建成后由政府统一管理,并纳入城市公共开放空间。

(六)配建停车位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或预留安装条件(机械式停车),条件困难时,不应低于20%。充电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定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八)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