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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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已成交)
公告编号: 惠公易土仲恺 [2020] 118号 挂牌编号: GZK2020-119
挂牌起始时间: 2020年12月15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9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26931 竞买保证金(万元): 13465
增价幅度(万元): 5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29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75443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最高报价: 28931.000000 万元
委托方: 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大和村民委员会 国土证号:
成交时间: 2020/12/29 10:13:30
竞得人: 惠州市旭生荣佳投资有限公司 成交价: 28931 万元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DX-05-24-01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东江科技园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75443
土地用途: 住宅及商服用地 规划建筑总面积(m²): ≤211240㎡(其中商业建筑面积≤21124㎡)
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70年、商业40年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2.8 建筑密度(%): ≤35
绿地率(%): ≥30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13465万元人民币;

2.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挂牌让公告、让须知、让宗地相关信息,如对网上挂牌交易相关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我中心咨询,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申请人对本次挂牌交易相关文件无异议。

)本次网上挂牌交易实行网上成交后审查制度,竞得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具备竞买资格的,电子挂牌交易不成交,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该宗地原为水口街道大和村民委员会的征地留用地〔证号:粤(2016)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02829号、粤(2018)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46166号〕。该村集体以上述征地留用地权益作为出资,缴交地价及开发建设所有投资由土地受让方(即: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应返还村集体的物业分配主要内容如下:

物业分配,该宗地所建物业中须返还给水口街道大和村民委员会商业用房4647㎡、住宅41826㎡、地下车位465个,具体要 求按村企共建的《合作开发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合同》”) 执行;返还给村民的物业以户为单位,若安排面积零头数不足成 为一套房,不足部分竞得人按当时市场价格的8.8折卖给村民(10㎡以内的面积按当时市场价格的8.8折卖给村民,超出10㎡以外 的面积按当时市场价格向竞得人购买补足)。若村民超出一套房面积的10㎡以内按当时市场价格的8.8折卖给竞得人,超出10㎡以外的面积按当时市场价格卖给竞得人。若村民不须要分配物业的,须在合作项目报建之前向竞得人提出书面申请,由竞得人按单价3500元/㎡的价格向村民回购。

(五)竞得人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水口街道大和村民委员签订《合作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并与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签订《出让合同》。

(六)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作合同》及《转让合同》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

(七)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八)土地使用权转、受让方需按规定缴交税费。

(九)宗地按现状转让。

(十)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的20%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不按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