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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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公告编号: 惠仲土挂告 [2025] 031号 挂牌编号: 惠仲土(用地)挂[2025]036号
挂牌起始时间: 2025年09月19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1698 竞买保证金(万元): 340
增价幅度(万元): 1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0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11793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委托方: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国土证号: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ZKD-002-01 建筑系数:
土地位置: 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石圳片区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11793
土地用途: 供燃气用地 规划建筑总面积(m²): /
土地使用年限: 50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宗地总面积:11793㎡(其中使用权面积为11793㎡)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340万元人民币

2.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有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三)液化石油气储罐应在划定的储罐区内布设,必须保证周边规划建设用地、道路等的使用安全。储罐区外围半径90米宽的地带划定为安全防护地带,安全防护地带内不得新建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建、构筑物和堆场。

(四)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已基本配套,具备动工建设所必需的条件;

(五)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六)非仲恺高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在竞得土地后2个月内在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七)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时,与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签订《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投资项目监管协议》;

(八)该项目由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竞得人履行《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投资项目监管协议》的后续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