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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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交易信息
公告编号: 惠阳资源挂出(告) [2025] 016号 挂牌编号: HYGP2025-20
挂牌起始时间: 2025年08月28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1日10时00分
起始价(万元): 6756 竞买保证金(万元): 3378
增价幅度(万元): 7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1日09时00分
注册资金(万元): 0 宗地使用权面积(m²): 14920.6
是否有底价: 无底价
委托方: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国土证号:

土地规划指标
用地编号: DSZX-01-24-01 建筑系数: ≤50
土地位置: 淡水街道土湖村地段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²): 14920.6
土地用途: 商业用地,兼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²): ≥14920.6且≤22380.9
土地使用年限: 商业用地4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其中住宅总面积(m²):
容积率: ≥1.0且≤1.5 建筑密度(%): ≤50
绿地率(%): ≥10且≤20 开发程度: 五通一平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一)该宗地块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电子交易系统。申请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电子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和现状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该宗地用于建设淡水街道滨水公园邻里中心项目。

(五)该宗地为政府储备土地,红线内有地上建筑物,已经无偿收回,现属国有资产。根据淡水街道办申请,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出让,按现状交地。竞得人在摘得土地使用权后,需按照《关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中心区DSZX-04-24-01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惠阳规建条〔2025〕39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六)根据《关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中心区DSZX-04-24-01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惠阳规建条〔2025〕39号)规定,土地竞得人需将标准游泳池(50米×25米)、提供的公共停车位与DSZX-01-24-01地块建设项目进行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七)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1、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1年内,竣工时间为动工之日起4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竞得人在付清地价款后一个月内办理交地手续,凭《交地确认书》、《出让合同》(正本)和地价款交款凭证等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八)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5〕13号)。